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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清苑县粮食局是清苑县政府负责全县粮食流通宏观调控具体业务、行业指导和县储备粮管理的行政机构。
一、内设机构
清苑县粮食局设四个职能股室:办公室、人教股、业务股、财务审计股。 辖粮油购销总公司一个及十三个国有粮食购销企业。
二、主要职责职能
1、组织贯彻实施国家和省政府确立的有关粮油购销流通、储备政策和法规,提出地方有关粮油收购流通政策及管理规定,制定全县粮油收购、流通、储备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2、负责全县粮油总量平衡和品种调剂,完成省、市、县间的政策性粮油调拨及划转,安排和落实各级领导下达的粮食出口计划。
3、负责落实国家、省下达的粮油定购任务,指导监督粮食购销企业贯彻落实国家粮食购销政策,保证全县城镇居民、学校、军队、水库灾区移民和缺粮地区的粮油供应。
4、管理省市县级粮油储备,组织各级储备粮油的收购、储存、保管、轮换和抛售,调控全县粮油总量平衡。
5、负责全县粮油仓储、流通建设及粮油批发市场建设的规划与布局,负责全县粮油储存的安全管理。
6、研究制定粮油市场管理政策和办法,贯彻落实《国务院粮食收购条例》,协助有关部门管理全县粮油市场,对全县粮食市场秩序进行执法检查,平抑粮价,稳定市场。
7、组织制订并实施粮食系统的科研规划,负责全县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工作,落实国家粮油质量标准。
8、落实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法规制度,指导全县粮食系统的财务管理。协助有关部门建立并管理粮食风险基金,指导全县粮食系统的企业内部审计工作。
9、执行国家粮油流通和粮油储备的统计制度汇总及各类统计工作报表。
10、负责全县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改制工作和粮食系统在职职工的教育和业务技术培训。
11、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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